6月3日14时许,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举行挂牌仪式,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意味着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改革创新示范区正式运营,全面掀开示范区发展新篇章。
2017年4月,辽宁省委、省政府正式启动沈抚新区建设,赋予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市级干部管理权限,举全省之力支持新区建设发展。201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如今,从“沈抚新区”正式升级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肩负的使命任务也随之发生了本质性变化。
挂牌前一天,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28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同意设立中共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规格为正厅级。这是党中央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辽宁的特殊关怀,标志着示范区将肩负起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打造“辽宁特区”的历史使命。具体目标就是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主要路径就是为辽宁乃至东北全面振兴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全新模式,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拿出系列首创经验。